首页 >> 因公出国 >> 常见问题 >> 正文
因公出国常见问题
2019-01-23 18:46  

Q: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的流程是什么?

A:因公出国(境)手续主要分为以下部分:申请因公出国(境)并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任务批件、办理政审、办理或审验因公证照、办理签证、办理借款批汇、行前培训、执行出访任务、办理外汇核销手续、提交因公证照及出访报告等。具体步骤及注意事项请参考《天津城建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及《天津城建大学因公出国(境)任务申办细则》。

Q:因公出国(境)机票在哪买?

A:须在政采网购买,除特殊情况外,非政采机票执行因公任务回国后不予报账。

Q:护照有因公与因私之分吗?区别是什么?

A:有。因公护照签发机关是外交部,办理单位为天津市外事办公室,一般有效期为5年;因私护照签发机关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一般有效期为10年。

Q:可以持因私证照出访吗?

A:因公短期出访任务务必持因公证照,持因私证照执行因公任务回国后不予报账。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或天津市外办等部门要求,需持因私证照出国的教职工,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并按要求完成办理或审验因公证照手续后持因私证照执行出访任务。

Q:已有因公证照还需要再办理什么手续吗?

A:已有有效因公证照需到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审验证照后再办理赴外签证。

Q获取任务批件后行程有变怎么办?

A:获取任务批件后,如有特殊情况行程发生改变或行程取消,需向国际交流处提交情况说明,并由国际交流处提交市外办,获取市外办批准后,方可执行出访任务。

Q:办理签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A:不同国家办理签证所需材料不尽相同,请登陆天津市对外服务公司网站(http://www.tjwf.com/)进行查询。

Q教职工因公赴免签证国家,需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

A:教职工向国际交流处申请《办理出境证情况说明》后,在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办理出境证。

Q:签证准备材料中所说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是什么?到哪里领取?

A:向国际交流处申请后到8811办公室领取。

Q:各国家和地区在外费用开支标准是什么?

A:各国家和地区在外费用开支标准依据国家财政部文件执行(津财行政〔20142号),不同出访国家经费预算标准不同。

Q:如果遇到航班延误、航班取消、机场罢工等情况如何应对?

A:在选择航班时,尽量预留充足的时间,避免因在飞机抵达后来不及赶在当日入关而导致的超期。如果遇到航班延误、航班取消、机场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请注意保留凭据,例如请机场开具相关证明、拍下相关通知信息的照片、航班实时状态网上截屏等等,回来后提交相应情况说明并附上此类凭据,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及国际交流处审核盖章后交市外办备案。

Q:执行因公出国(境)任务途中可否改变行程?

A:执行因公出国(境)任务时须严格遵循已上报的日程安排,不得自行改变日程或中途回国。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国际交流处取得联系。

Q:回国后因公护照需要上交吗?交到哪里?

A:根据外交部、天津市外办关于加强因公证照管理规定,出访人员回国后需将因公护照上交至主管部门。我校教师因公出访回国后需于一周内将护照上交至国际交流处。

Q:出访前未办理因公出访审批手续,回国后费用可以报销吗?

A:出访人员应在出访前办理审批手续,未办理因公出访审批手续回国后不予补办,不予报销相关出国费用。

关闭窗口